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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1年技能高考组织工作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1年04月06日 10:08 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点击:[]

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机械类、电气电子类、财经类统一技能操作考试将于2021年4月11日至4月25日进行,为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规范和制约考试工作人员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场环境,现就考试组织工作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技能高考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履职尽责,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并贯彻落实好技能高考相关规定,同时要重点抓好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工作,使纪律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严守纪律红线

1.不准探听、偷看、擅自复制或留存试题及与命题相关的保密资料,严禁泄露考试试题等保密材料和信息;

2.不准泄露考试命题专家或者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信息,严禁在公共场所或有无关人员在场时谈论涉密事宜;

3.不准违规进行试题印制、押运、交接、保管、启用、回收、销毁等工作,严禁缓报、瞒报试题管理的重大异常情况;

4.不准违规分派主考、监考、巡考人员和面试考官,严禁纵容、协助或者参与考试作弊;

5.不准瞒报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严禁擅自撤销或更改违纪记录;

6.不准编造、仿造和捏造考试违纪违规的处理依据,严禁擅自更改违纪处理决定;

7.不准擅自更改评分标准,严禁在评分时打人情分、关系分;

8.不准擅自拆开密封答卷册或违规涂改报考人员答题信息,严禁参与更改、伪造考试成绩等信息;

9.不准接受可能影响考试公平的请托,严禁收受相关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

10.不准隐瞒应当回避的情形,严禁做出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

三、从严追责问责

技能高考期间,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将强化监督执纪,对考试组织工作各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人员失职失责和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027-84803850、027-84804769

监督举报邮箱:jw@mail.wspc.edu.cn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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