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等党纪党规,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方便广大党员干部按要求报告和各党总支接受报告、记录有关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广大党员干部应自觉学习相关党纪党规,深刻领会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节俭办一切婚丧喜庆事宜,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
2.“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员干部本人或其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的结婚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及党员干部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的丧事。
3.党员干部拟操办结婚喜庆事宜,须提前十个工作日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干部操办结婚喜庆事宜申报表》(见附件1)。对于一般党员,申报表经本人签字后一般应于操办相关事宜前交本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由其谈话提醒并审批;对于中层副职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本申报表经本人签字后一式三份,分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院纪委和党委组织部,由院纪委谈话提醒并审批。
4.党员干部操办完结婚喜庆事宜后,应主动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见附件2)。本报告表一般应于操办完相关事宜十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签字后上交备查。一般党员,交本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中层副职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交学院纪委办。
5.党员干部操办丧事,须在事后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见附件2)。本报告表一般应于操办完相关事宜十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签字后上交备查。一般党员,交本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中层副职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交学院纪委办。
6.各党总支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在本部门开展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拟申报婚丧喜庆事宜党员干部的提醒、解释工作。本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拟申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党员干部的谈话应记录在《廉政日志》上,作为学院纪委监督检查的内容之一。安排专人负责相关表格的存档工作,注意保密,并负责记录本部门有关报告所作的工作研究、宣传教育等工作。
纪委办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