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为确保我院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按照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2021〕2号)文件精神和学院关于换届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严肃学院换届工作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肃换届纪律
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此次换届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院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的“十个严禁、十个一律”要求:
1.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5.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单位(部门)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7.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10.严禁干扰换届,对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
1.各级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工作纪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维护好干部调整期间的团结稳定。严格按照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带头讲政治、讲大局,正确对待岗位变动,严守换届纪律,确保换届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2.正确处理个人意愿与学院工作需要的关系,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严格执行工作交接时间节点要求,严格遵守财、物交接程序。对组织安排有异议的,必须按照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反映自己的意见。
3.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不设“饯行宴”,不摆“接风酒”,简化迎送,廉洁履新。
三、加强监督检查
1.学院纪委将对换届纪律进行全程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委委员、基层兼职纪检干部要发挥监督前哨作用,落实就近监督、贴近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报告情况。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及时曝光,确保换届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关口前移、事前预防,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保证学院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顺利开展。
监督举报电话:027-84803850、027-84804769
监督举报邮箱:jw@mail.wspc.edu.cn
中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