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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

2013年05月09日 00:00  点击:[]

关于印发《武船舶职业术学院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

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已经学院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办发电[2013]23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坚持将宣传教育月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纪委二次会全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相结合,与全省教育系统及我院正在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我院将在5月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请各单位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效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精神,按照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围绕“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主题,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各级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筑牢各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学院的建设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活动时间

活动开展时间主要集中在五月二日至六月十日期间。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开展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尤其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活动。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尤其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由省委高校纪工委领导来我院进行的廉政教育专题报告(完成时间五月三日),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并传达到其配偶,树立和增强廉政意识,强化服务意识,筑牢各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各单位要扎实开展“一岗双责”的教育活动,激励领导干部做反腐倡廉的自觉推动者、廉政建设的积极践行者,为优化学院发展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六项配套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活动以教育厅开展的专项调研与督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六项配套制度执行情况和科研经费专项自查与检查活动(完成时间五月八日前),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切入点,将廉政风险点的防控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与学院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使之落实到位。

(三)开展强化“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并通过组织2013年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字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组织开展与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签订2013年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活动(完成时间:五月中旬),明确责任主体。增强责任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

(四)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听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报告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录像(完成时间:五月二十五日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意识,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五)开展廉政法规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知识竞赛。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参加廉政法规、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知识竞赛(完成时间:五月下旬),通过知识竞赛,促进各级党员干部加强廉政法规、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有关知识的学习,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形成各级党员干部知法守法的良好局面。

(六)过一次专题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要求,各单位在五月底以前要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围绕作风和纪律建设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我剖析,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习资料见武船院纪发【2013】2号文件通知和学习解读资料;查找突出问题表格在纪检监察网页中下载)。

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宣教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书记要亲自部署,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积极组织协调,制定活动方案,抓好活动分工,明确相关职责。

(二)突出特色,抓好创新。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举措,围绕提高活动实效,打造各具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品牌。

(三)强化措施,营造氛围。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强对宣教月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

(四)宣教月活动是我院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活动情况和成效直接纳入考核,纪委办将对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请各单位注意做好活动的计划、记录、资料整理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宣教月活动情况进行书面总结(总结和自查表的纸质材料与电子稿于六月四日前交纪委办),院纪委将汇总各单位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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