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3年度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2013年度湖北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和加强我院政风行风建设,推动我院健康、和谐、快速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民主评议为载体,着力查找和解决在领导班子建设、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办学质量和教育收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学院健康和谐快速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成立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部署,对政风行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单位、部门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组织、宣传报道、信息收集、情况上报、联络协调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长:熊仕涛
副组长:何让波
成员:姜安心卢斌陈长江邹响林
雷维耀李友虎徐志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雷维耀
副主任:李友虎徐志成
成员:刘继清邱华王贞志王锦超朱春浩肖亚明
吕金华张丹平包汉昌周芸韩华邓香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4803850,电子邮箱:jiwei@mail.wspc.edu.cn。
各单位、部门也要建立领导组织和工作机制,明确党政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三、评议内容
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布置,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主要评议以下内容:
(一)领导班子建设方面。重点评议校院两级“五好”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学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完成月度工作任务情况。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组织部)、院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二)作风建设方面。重点评议学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的情况;各单位、各部门在涉及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服务事项中,政策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和劳动纪律情况;“找差距、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三)办学质量方面。重点评议校务公开、校情通报推行情况;专业和课程建设情况;人才培养质量大讨论情况;教师授课质量、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情况;人才引进工作情况;实施“阳光招生”情况。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组织部)、院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处、质量管理处、各教学单位
(四)教育收费方面。重点评议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和超标准收费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和标准的情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继续教育管理和收费是否规范的情况。
责任单位: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校企合作交流处、教务处、后勤基建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服务集团
(五)师德师风方面。重点评议各教学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对教师管理的情况;“两访两创”活动和机关后勤等部门联系教研室、班级制度落实情况;学生日常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工会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教务处、宣传部、各教学单位
四、方法步骤
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4月份开始启动,至11月结束,按照动员部署、查找问题、整改、集中测评和总结五个阶段。具体步骤方法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5月15日)
1.成立学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学习《2013年度湖北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拟定《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校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部门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单位、部门于5月15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学院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会议,各单位、部门召开二次动员会议。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16-5月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问卷调查、设立评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电子邮箱、短信、QQ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各教学单位向本单位教职工、各二级学院还需向本院学生发放并回收《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问卷调查表》,学生人数发放比例不少于学生数的5%;征求学生家长和企业意见建议可以采取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
2.自查自纠。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对照评议内容,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按边查、边评、边改的要求,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
各教学单位将回收的调查表整理情况(包括发放和收回问卷数,满意度比例,具体意见和建议)和自查自纠情况材料、机关后勤等部门将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情况材料于5月23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31日前将学院自查自纠情况报教育厅。
(三)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各单位、部门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类整理。一般问题由部门进行深入剖析,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由学院统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积极做好整改工作。整改方案要有明确具体的措施、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学院和各单位、部门整改方案于6月10日前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集中测评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1.认真开展评议活动。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对照评议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评议措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评议活动,不断丰富和深化评议内容、创新评议方法,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
2.接受中介机构电话抽样调查。向省教育厅提供近两年50名服务对象信息,接受中介机构电话抽样调查;
3.明察暗访。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深入到各单位、部门,随机走访师生员工,对各单位、部门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和查究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并报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五)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11月7日前,各单位、部门将本单位、部门评议工作总结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15日前,学院将评议工作总结上报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民主评议学院政风行风工作是加强学院管理、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促进学院健康发展的抓手。评议结果事关学院的形象,各单位、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树立“人人都是评议对象,事事关系评议工作”的理念,振奋精神,克服麻痹思想、厌倦情绪,解决不作为问题;要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对严重影响学院评议结果的行为,追究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院领导要加强对联系点的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和检查。
(二)落实方案,注重实效。各单位、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将评议工作与“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把评议工作向深层次延伸,以评议为契机,认真进行调查研究,为师生员工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求真务实,切实解决发生在师生员工身边的、严重损害师生员工利益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全院师生员工。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评议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对学院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成果和评议进展的宣传报道力度,为评议工作造势,营造出社会各界和师生员工关心学院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评议期间,要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广播、校报、橱窗、宣传横幅等大力宣传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建设措施和进展情况。
附件:武汉船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问卷调查表武汉船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问卷调查表.doc
武汉船院部门自查问题表.doc
上一篇文章:纪委办、监审处四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下一篇文章:关于印发《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