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全院基层兼职纪检干部,包括各党总支纪检委员以及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生就业指导处、后勤基建管理处等重点部门纪检员。
二、考核方式和程序:
1.被考核的纪检委员(纪检员)结合本年度完成监督职责情况提交自查自纠报告(提纲见附件1),同时填写《兼职纪检干部履职自评表》(见附件2),自评表需经所在党总支书记(部门负责人)签字。请各纪检委员(纪检员)于2021年12月14日前提交自查自纠报告和《兼职纪检干部履职自评表》纸质版到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电子版发送到jw@mail.wspc.edu.cn。
2.此次年度考核采用自评、日常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方式进行,请各纪检委员(纪检员)根据个人了解情况,评选出三名优秀纪检委员(纪检员),于2021年12月14日前提交《民主评议表》(见附件3)纸质版。
3.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的比例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15%。由院纪委召开纪委全体会议,根据个人自查自纠报告、自评表、日常考核和民主评议等进行综合评定。
4.对拟考核优秀人选进行公示。
5.由院纪委报学院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布考核结果。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
2021年12月9日